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锲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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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白√

-----正文-----

喜欢一个人不一定眼里都是他的好,相反,也可能是一丁点小事都被放大成十恶不赦的罪名。

我现在对林臻最早的记忆,也要追溯到七年前的冬天,那年外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,我妈跟着去市医院照顾,林臻也就被安排来我家过年。

当天是我给林臻开的门,他单肩背包站在门口。我始终认为是他运气太好,卡着连天阴雨后的大晴天,阳光从楼道窗口照进来,正好照着他半边身子,配合他温吞的笑,显得整个人都是虚的。

我不觉得林臻有什么好的,可能那些小姑娘会喜欢他这样的脾气。他当时坐在我家沙发上,一直捏紧他那个包的背带,被我哥提醒后,才后知后觉把包放下。而后扬起脸,和我哥开始俗套地聊起家常,我妈管那叫礼节,反正我是一直不喜欢。

我哥进房里给他拿充电器时,我忍不住跟在后面笑话,说林臻缩成一团像是个鹌鹑,结果当然是我被批了一顿。林臻不常来我家,但出奇的是,从我爸到我哥,三天两头地夸他脾气好,学习也好。作为家里最不成器的,我常年被拉出来和他对比,自尊心可谓是一度被踩到泥地里。

于是那年春节,我见缝插针地给他使绊子。

我妈在医院打电话回来说他对海鲜过敏,我转头拉着我爸去海鲜市场买鲍鱼海蟹;他准备洗澡,我拿着他干净衣服就往洗衣机里扔;他下楼倒垃圾,我把门一带,回房里戴上耳机装听不见敲门声……但林臻就只会温吞地笑,我使了大力,一拳一拳只打到了棉花。要是被我哥抓到,我还得吃几个板栗,林臻反倒会扒拉出我藏起来的手机,说是他自己忘了放哪,我翻了个白眼,被我哥踢了一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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